根据《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科发〔2014〕46号)的有关规定,经初审、复审核验、专家论证等评价和审定程序对全省92家星创天地进行了年度绩效评价。评审出优秀星创天地20家,合格星创天地31家,基本合格星创天地24家,不合格星创天地5家(见附件1)。同时,对未能按时提交材料参加绩效评价的12家星创天地建议认定为不合格,按照规定对列入不合格档次的星创天地将给予警告和一年的整改期限。对其中连续两年不合格(或未参评)的10家星创天地(见附件2),取消其备案。
同时对41家新申报省级星创天地予以评审,拟给予备案省级星创天地31家(见附件3),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 系 人:农村科技处 焦 阳
监督电话:024-239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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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机关纪委 徐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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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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