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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1年度提前下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5 10:00:00   【 字体: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的有关规定,“5G通讯核心光模块用热电制冷芯片的设计、制备及性能研究”等208个项目已经通过评审论证程序,拟列入辽宁省2021年度提前下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3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省科技厅驻科技厅纪检组 联系人:吴林  

    监督电话:024-23983039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105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联系人:徐信龙  

    监督电话:024-23983459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2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人:郑磊  

    监督电话:024-23983438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10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科技厅规划与平台处 联系人:张金钰  

    监督电话:024-23983409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001室  

    邮政编码:110004 

    

  省财政厅科教和文化处   联系人:张诗若   

       监督电话:024-22831295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政编码:1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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