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辽宁省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及具有公益属性的转制研究院所创新发展,提高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决定开展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及具有公益属性的转制研究院所服务运行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范围
辽宁省省属科研事业单位以及具有公益属性的省属及以上转制研究院所。
二、考核评估内容
重点考核评估申报单位职责定位、科技基础、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方面内容。其中,具有公益属性的省属及以上转制研究院所在考核评估上述情况基础上,对其持续开展公益服务能力进行考核评估。
三、工作要求
1. 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考核评估范围内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辽宁省省属科研事业单位服务运行情况报告》(附件1)。报告是此次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认真、如实填报,不允许弄虚作假。
2.省属科研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初审推荐工作,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具有公益属性的转制研究院所初审推荐工作,各初审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填报资格及填报内容,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加盖公章)。
3.推荐文件及运行情况报告(一式五份)纸质版于5月25日前通过邮寄方式报省科技厅规划与平台处,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nkjcxjd@163.com。近期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正式印发《辽宁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暂行)》,具体事宜请参照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金钰 范 苑
联系电话:024-23983409 024-23983733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001室
邮 编:110004
附件:1.辽宁省省属科研事业单位服务运行情况报告
2.省属科研事业单位服务运行考核评估指标
3.具有公益属性的转制研究院所服务运行考核评估指标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8日
附件1:辽宁省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及具有公益属性的研究院所服务运行情况报告.doc
附件3:具有公益属性的转制研究院所服务运行考核评估指标.doc
主办单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沈阳市三好街24号 技术支持电话:024-2398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