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署,省科技厅对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受理推荐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迟申请受理推荐截止日期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适当推迟相关省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受理、推荐的截止时间。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含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资助计划、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省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等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统一推迟到2020年3月24日,审定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统一推迟到2020年3月31日。
二、在项目申报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各项目申报单位只需在线填写电子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报书,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军民融合类项目申报材料上报方式,可沟通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酌情处理)。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报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申报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省科技厅将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申报单位后续提供。
三、适当推迟省科技计划过程管理时间
针对疫情发展情况,相关省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中期评估、年度绩效评价、合同任务书签订等有关过程管理的截止时间原则上推迟1个月。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将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可再适当延长相关人员在有关科技计划申报等过程管理的时间节点。
四、进一步发挥各级科技部门的管理职能
1.强化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联动。请各有关单位须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单位科研人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使他们心无旁骛,全力参加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也请及时反馈给省科技厅。
2.提升省级科技计划相关服务能力。为减少人员接触,有效防控疫情,请各初审推荐单位切实履行职能,及时反馈相关问题和建议,项目纸质推荐文件一律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各有关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如对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安排需要咨询,省科技厅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及时答疑解惑。
3.加强省科技计划相关信息传递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有关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省科技厅将及时把相关要求在厅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各有关单位。
五、联系方式
规划与平台处联系人:范苑,024-23983733、15909821771
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郭翔 ,15998349870
各类科技计划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已发布的相关科技计划指南。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邮编:110004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3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沈阳市三好街24号 技术支持电话:024-2398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