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各类省级科技计划有序推进。其中,省重点研发计划资助计划已完成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立项等程序,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正在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全省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省科技计划指导计划推荐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请各初审推荐单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指导计划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资金配套证明、项目组织审定及拟立项情况说明等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寄送至省科学技术厅规划与平台处。推荐项目清单必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项目清单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推荐项目一致)。寄送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辽宁省科技厅规划与平台处,邮编:110004。联系电话:024-23983409。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及自然基金指导计划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
2.请各单位认真对照《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做好相关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对于省政府新组建的企事业单位所推荐的项目,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3.对于未能获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的项目可再次推荐相应指导计划,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并在系统中“指导计划模块”下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4.各单位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同类指导计划去年立项数(详见附件)。首次推荐指导计划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项。
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30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沈阳市三好街24号 技术支持电话:024-2398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