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38号)要求,经辽宁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与基础平台处、辽宁省鞍山市科学技术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科学技术局等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陈嘉铂、宋辉、李桂兰、赵宏志等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
现对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正式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辽宁省科技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先进集体:
1、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与基础平台处
2、辽宁省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3、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科学技术局
二、先进工作者:
1、陈嘉铂(满)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与
体制改革处主任科员
2、宋 辉 辽宁省丹东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3、李桂兰(女,满) 辽宁省西丰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4、赵宏志 辽宁省大连市科学技术局法制与
体制改革处处长
联系人:王旭 024-23983439
附件:1、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
2、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2月4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沈阳市三好街24号 技术支持电话:024-2398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