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18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21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了今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和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的申报工作。同时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要求,在各市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拟将“朝阳市龙城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等2家孵化器推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沈阳梧桐纳斯科技众创空间”等30家众创空间推荐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日至11月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拟推荐的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监察室 刘湛滨 024-23983599
高新区处 付 野 024-23983413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009室 110004
附件:1. 2017年度拟推荐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2. 2017年度拟推荐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名单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1日
http://www.lninfo.gov.cn/uploadfile/2017/1101/20171101012925892.xlsx
http://www.lninfo.gov.cn/uploadfile/2017/1102/20171102022003132.xlsx
主办单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沈阳市三好街24号 技术支持电话:024-2398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