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的有关规定,“辽宁北方粳稻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等44个项目已经通过评价和审定程序,拟列入辽宁省2017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
联 系 人:武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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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联 系 人:教科文处魏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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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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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10004
附件:辽宁省2017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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