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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拟组建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公示

发布时间:2016-09-29 16:05:00   【 字体:

    根据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有关管理办法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辽宁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及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光纤传感与先进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等26个工程中心和24个实验室已通过评审立项程序,现对拟组建的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项目公示期为2016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 系 人:监察室     刘湛滨
          发展计划处      汪 伦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405室  110004
     联系电话:024-23983106、23983410 
 
附件:2016年拟组建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名单


辽宁省科技厅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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